现在的位置:主页 > 期刊导读 >

特殊人群贩毒的文献综述与防范措施设想

来源:西部学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近年来,受国际和国内毒品形势的影响及毒品犯罪的暴利驱使,境内贩毒集团/团伙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大肆组织、雇佣、操控怀孕妇女、哺乳期妇女、艾滋病患者、严重疾病患者、未成

近年来,受国际和国内毒品形势的影响及毒品犯罪的暴利驱使,境内贩毒集团/团伙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大肆组织、雇佣、操控怀孕妇女、哺乳期妇女、艾滋病患者、严重疾病患者、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人群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由于法律冲突导致此类人群无法羁押以及现实公安工作中因受经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的制约,对特殊人群贩毒后所采取的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难以落到实处,致使对贩毒特殊人群的处理形成了“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导致特殊人群贩毒活动愈演愈烈。

从2007年9月以来,中国破获的特殊人群贩毒案件数持续在高位徘徊,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宁夏、 陕西、广西、内蒙古等省区成为特殊人群贩毒的重灾区。2016年西部地区破获的特殊人群贩毒案件数占当年中国破获特殊人群贩毒案件总数的87%,特殊人群贩毒加剧了中国西部地区毒情形势。

一、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特殊人群贩毒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及评述

通过对中国知网的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维普网的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与“西部”“少数民族”“特殊人群”(1)“特殊人群”是一个非常宽广的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之下,“特殊人群”所表达的意思、内涵各不相同。从语义学角度来看,“特殊人群”就是“弱势人群、优抚对象及边缘人群 ”;综观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哪一部法律具体对“特殊人群”进行了整体的界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大多指出需要关注的一些特定的、具体的人群类别,如未成年人群体、精神病人群体、艾滋病病人群体等;从社会学研究的对象进行分析,“特殊人群”是指那些由于自身或社会原因常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人群。因此,“特殊人群”就是指“两怀”妇女 、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身患有艾滋病、癌症、尿毒症等重症疾病、急性传染病或残疾的群体。“贩毒”有关的关键词文献检索,共查询到29篇文献资料。其中,期刊文献24篇、学位论文3篇、报纸资料2篇。

国内对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问题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已经有很多的学者和专家进行研究,但由于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分析,解决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还比较欠缺。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成为严峻的毒品现实困境。

我国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研究是随着云南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国内学者对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者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方式、特点及法律适用问题上;第二阶段,学者重点研究特殊人群毒品犯罪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及治理对策,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殊人群毒品犯罪问题。从研究对象上来看,国内学者对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研究逐步从整体性研究向个体性研究转变。从研究区域上来说,国内学者对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研究开始由毒品重灾区或涉毒问题严重的区域向特殊人群贩毒问题日益严重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转变。目前,就国内特殊人群毒品犯罪问题的研究来看,学者主要的研究内容如下:

1.对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方式、特点的研究

昂钰在《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活动的方法和特点》一文中指出,特殊人群参与的毒品犯罪活动主要以运输毒品和从事零星贩毒为主,运输毒品的方式中又以体外藏毒运输和体内藏毒运输最为多见(2)昂钰.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活动的方法和特点[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0,(3).。王冷在《体内藏毒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中认为,体内藏毒的方式对于贩毒集团的损失最小、效率最高,因而被境内外贩毒集团广泛采用,导致了各地的特殊群体体内藏毒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3)王冷.体内藏毒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辽宁警专学报,2011,(2).。任佳在《特殊人群贩毒活动特点及对策研究》中指出,特殊人群贩毒活动具有怀孕和哺乳期妇女贩毒问题严重、人体藏毒案件大幅度增加、特殊人群贩毒案件重发率高的特点(4)任佳.特殊人群贩毒活动特点及对策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5,(9).。

2.对特殊人群毒品犯罪法律问题的研究

李光懿在《特殊人群取保候审适用问题探究——以云南特殊人群的贩毒状况为视角》一文中指出,对特殊人群的取保候审应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角度出发,以便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在特殊人群贩毒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得到充分保障(5)李光懿.特殊人群取保候审适用问题探究——以云南特殊人群的贩毒状况为视角[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0,(2).。李光懿在《特殊人群涉毒犯罪问题的立法思考》中强调,为了有效地维护特殊人群权益和遏制不断增长的特殊人群涉毒犯罪,有必要分析处置特殊人群涉毒犯罪存在的问题,应从立法的角度以如何对特殊人群实施强制措施、如何看管特殊人群、如何对怀孕和哺育期妇女的违法犯罪进行打击处理等方面提出思考(6)李光懿.特殊人群涉毒犯罪问题的立法思考[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3).。包涵、颜增的《涉毒特殊人群收治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以涉毒特殊人群收治管理的现状和原因分析为切入点,详细分析了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劳教所、监狱等场所中有关特殊人群关押存在的法律不足,建议通过发展和完善涉毒特殊人群收治管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以提高上述场所对涉毒特殊人群的管理水平的方法,切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7)包涵,颜增.涉毒特殊人群收治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网址: http://www.xbxkzzs.cn/qikandaodu/2021/0314/736.html

上一篇:论西部农村水库移民实现可持续生计的路径依赖
下一篇:西部瓷都千年纸乡

西部学刊投稿 | 西部学刊编辑部| 西部学刊版面费 | 西部学刊论文发表 | 西部学刊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西部学刊》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