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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千人计划”:在西部打造人才高地(2)

来源:西部学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9-0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培养人选。2016—2020年,每年培养19名左右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培养人选应具备优秀的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水

2.“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培养人选。2016—2020年,每年培养19名左右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培养人选应具备优秀的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是青海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中坚力量,具备在本领域发挥重要带动作用的潜力。5年内,争取有50名左右培养人选经过特别支持,达到参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人选的水平。

3.“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人选。2016—2020年,每年培养98名左右拔尖人才培养人选。培养人选应具备坚实的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能力基础,发展水平在本行业同龄人中处于领先位置,具备在本领域发挥骨干支撑作用的潜力。5年内,争取有200名左右培养人选经过特别支持,在学术、技术和政策咨询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4.“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2016—2020年,每年培养10个创新创业团队。培养的团队应具有良好的创新成果、创业实践或企业经营业绩基础,经过培养能够在青海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明显推动作用。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1名成员达到“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培养人选或以上层次。制、激励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优先支持引进人才申请省内外创新课题和人才项目,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引进人才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作为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青海风光

支持政策重在落实

(一)引进人才

引进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可分别享受150万元左右、100万元左右和40万元左右特殊支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按照入选引进层次可享受特殊支持,引进团队可享受2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柔性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参照在青工作时间和业绩贡献,享受相应比例的特殊支持。引进人才同时可享受薪酬、落户、住房、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税收、配偶安置、子女生育、子女教育、创办企业、职称评审、人员编

(二)培养人才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培养人选可分别享受100万元左右、60万元左右、20万元左右的特殊支持。培养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按照入选培养层次可享受特殊支持,培养团队享受1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培养人才给予必要的科研项目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培养人才申报职称和参加评奖评优;优先支持引进培养人才到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深造和出国研修;申请省内外创新课题,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作为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青海省制定了“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方案。坚持原则不动摇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省(国)内外人才资源,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同时把青海省打造成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高端创新人才聚集地,需坚持以下原则:1.服务大局、人才先行。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青海省“十三五”时期“131”总体要求,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优先布局、优先投入,不断提升高端创新人才对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支撑性和引领性。2.以用为本、引培并举。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强调以用为本、突出重点,提高高端创新人才对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和对社会发展的覆盖面。广开渠道,深度培养本土人才,创新载体,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健全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和“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提高高端创新人才的使用效能。引进培养类别多样(一)引进人才1.“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杰出人才。2016—2020年,每年引进杰出人才2名左右。引进对象包括下列具备重大的创新创业和企业管理成就,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在青海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显著引领作用的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获奖者;(3)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第一、二层次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领军人才。2016—2020年,每年引进领军人才16名左右。引进对象包括下列具备突出的创新创业和企业管理业绩,在所属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在青海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重要带动作用的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要获奖者;(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国理论工作重点平台、重点智库以及国外重要研究机构的重要学术负责人。3.“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2016—2020年,每年引进拔尖人才62名左右。引进对象包括下列具备突出的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潜力,能够在青海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骨干支撑作用的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1)省部级优秀专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和高端智库担任技术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和长期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优秀拔尖人才;(3)专业为青海省急需紧缺的国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以及青海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认定可破格入选。4.“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2016—2020年,5年引进5个左右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1名成员达到“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层次,或者团队整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获奖团队;(2)上市公司或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始团队或高管团队;(3)在青海省重点产业领域拥有重要科技成果或转化项目的创业团队。(二)培养人才高度重视“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存量高端创新人才培养。不断扩大高端创新人才在社会群体、发展环节、民生领域的覆盖面。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女性以及艰苦地区基层优秀人才。1.“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杰出人才培养人选。2016—2020年,每年培养3名左右杰出人才培养人选。培养人选应具备突出的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是青海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的带头人,经过特别支持能够在本领域发挥显著引领作用。5年内,争取有5名左右培养人选经过特别支持,达到参评“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第一、二层次人选,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工程杰出人选的水平。2.“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培养人选。2016—2020年,每年培养19名左右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培养人选应具备优秀的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是青海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中坚力量,具备在本领域发挥重要带动作用的潜力。5年内,争取有50名左右培养人选经过特别支持,达到参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人选的水平。3.“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人选。2016—2020年,每年培养98名左右拔尖人才培养人选。培养人选应具备坚实的创新创业、企业管理能力基础,发展水平在本行业同龄人中处于领先位置,具备在本领域发挥骨干支撑作用的潜力。5年内,争取有200名左右培养人选经过特别支持,在学术、技术和政策咨询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4.“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2016—2020年,每年培养10个创新创业团队。培养的团队应具有良好的创新成果、创业实践或企业经营业绩基础,经过培养能够在青海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明显推动作用。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1名成员达到“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培养人选或以上层次。制、激励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优先支持引进人才申请省内外创新课题和人才项目,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引进人才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作为领导干部后备人选。青海风光支持政策重在落实(一)引进人才引进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可分别享受150万元左右、100万元左右和40万元左右特殊支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按照入选引进层次可享受特殊支持,引进团队可享受2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柔性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参照在青工作时间和业绩贡献,享受相应比例的特殊支持。引进人才同时可享受薪酬、落户、住房、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税收、配偶安置、子女生育、子女教育、创办企业、职称评审、人员编(二)培养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培养人选可分别享受100万元左右、60万元左右、20万元左右的特殊支持。培养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按照入选培养层次可享受特殊支持,培养团队享受1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培养人才给予必要的科研项目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培养人才申报职称和参加评奖评优;优先支持引进培养人才到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深造和出国研修;申请省内外创新课题,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作为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网址: http://www.xbxkzzs.cn/qikandaodu/2020/0901/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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